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安镇政府租赁办公大楼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永安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01:30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7-* | ||
采购单位 | (略) 永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三线永安镇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区红星五金机电城13号楼*7号/*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7-*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永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永安镇政府租赁办公大楼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永安镇 (略) 兴达 (略) 办公楼作为镇政府办公楼, (略) 长办公会议精神,市政府办自2021年后不再为部分用房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略) 补签2021年11月-2024年10月的三年租房合同,租金为每年*元。目前合同期限即将到期,且 (略) 内无国有房屋可作为镇政府办公大楼。按照相关规定,现 (略) 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一)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申请,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情形8、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兴达 (略)
地址:永安镇永安村
三、公示期限
2024-12-02 至2024-12-0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张镜晶,王晖,孙颖,王贺昌,王海燕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金三线永安镇政府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略) 二高街二号12
联系电话:041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