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城东场站一处自动大巴洗车机转让(2)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4 月7 日1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转让)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清转运履约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城东场站一处自动大巴洗车机 | 洗车机机体型号:DXC<C>-400、水泵规格:新界3KW、轨道规格:中立皇400配套 | 0.8613 | 0.5 | 0.3 |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4 月 2 日17时止。
三、拍卖(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居易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居易评报字【2023】第SR*号。
2.标的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 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洗车机现状老旧,转让方、拍卖方对标的物不作任何瑕疵担保;标的物的经济价值、可使用性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3日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所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后,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拍卖成交后,清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若需维修,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4 月 2 日17时前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 (略) (略) ,账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详情咨询:*(裘先生)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略) 址:http://**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