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 (略) 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单元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9年3月由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华政复〔2019〕 (略) ),其中C-09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C-10地块规划为消防用地,C-11 (略) 用地,C-14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现因在编的《华安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和已编制完成的《华安县丰山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中,丰山 (略) 发生变化,上述4个地块的用地性质发生了调整,原规划已无法实施。为了加快推动华安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拟对《华安经济开 (略) 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单元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09、10、11、14地块进行修改。
目前,华安经济开发区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设计单位也已做出《关于修改原<华安经济开 (略) 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C-09、10、11、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论证报告》。设计单位经研究认为,因上位规划发生了调整,C-09、10地块和C- (略) 用地,C-11 (略) 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C- (略) 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符合片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定位,能满足适龄儿童就近上学的需求,满足居民生活购物的需要;C-14地块剩余用地调整 (略) 用地,紧临城市主干道九龙大道而设,且临近华安丰山 (略) ,布点合理,交通便利,能满足开发区区内车辆的加油需求,因此建议对华安经济开 (略) 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C-09、10、11、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 (略) 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该规划将依法上报请求同意修改。
华安 (略) 地址:漳州市 (略) 8号。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0596- *** 。
附:原《华安经济开 (略) 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单元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华安 (略)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