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 * 网 * 平台” (略)
(略) 州公 (略) 对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 * 网 * 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XZC * -5 * )进行公开招标,首次公告日期为 * 年 * 月 * 日,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办法 |
分值 |
2 |
商务得分( * 分) |
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软件系统的政府采购业绩每个同类业绩1分,满分 * 分(每份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备查) |
* |
供应商通过CMMI * 级或 * 级以上的认证,得5分;满分5分。(资质 (略) 备查) |
5 |
||
供应商具备 (略) 技术企业认证书或软件企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满分5分。(资质 (略) 备查) |
5 |
||
供应 (略) 门或科学技术组织颁发的专利奖或科技进步奖的,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或科技进步奖每个得3分,市(厅)级专利奖或科技进步奖每个得1分;满分4分。 供应商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因承担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略) 门奖励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每个得3分,市(厅)级奖项每个得1分;满分4分。(获奖 (略) 备查) |
8 |
||
(略) (略) 委鼓励守信企业的要求,信用为AAA供应商得2分,信用为AA投标人得1分。(信用证书备查) |
2 |
||
3 |
技术得 ( * 分) |
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技术方案,对项目需求有准确的理解, (略) 业分析、技术框架、系统功能、运行平台、系统对接与数据交换共享、运维服务、合理建议、成果案例分析说明等内容。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及 (略) 实际要求,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有成功案例的得 * 分;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及 (略) 实际要求,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无成功案例的得7分;技术方案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技术方案 * 般,可操作性较差的得0分。(满分 * 分) |
* |
系统演示:根据《系统演示评分明细表》 (略) 性能演示, (略) 文件要求的演示点,得相应分数,未能演示的演示点,该项不得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满分 * 分) |
* |
《软件系统演示评分明细表》(满分 * 分)
序号 |
内容 |
子系统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公 (略) |
(略) 州公 (略)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的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4 |
网站内容管理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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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服务系统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8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的6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8 |
3 |
见证与监管系统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5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的3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5 |
4 |
专家库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4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的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4 |
5 |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4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的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4 |
6 |
电子交易系统 |
(略) 化建设运营的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7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的5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土地电子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7 |
大数据平台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5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3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5 |
8 |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8 |
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协议供货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定点采购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注:上述成功案例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在演示时需阐述有无成功案例 (略) 在投标文件的页码。 |
现更正为: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办法 |
分值 |
2 |
商务得分( * 分) |
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软件系统的政府采购业绩每个同类业绩1分,满分 * 分(每份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备查) |
* |
供应商通过CMMI * 级或 * 级以上的认证,得5分;满分5分。(资质 (略) 备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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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备 (略) 技术企业认证书或软件企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满分5分。(资质 (略) 备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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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或项目负责 (略) 门颁发的与项目相关的奖项每个得1分;满分5分。(获奖 (略) 备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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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 项得1分;满分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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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委鼓励守信企业的要求,信用为AAA供应商得2分,信用为AA投标人得1分。(信用证书备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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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得 ( * 分) |
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技术方案,对项目需求有准确的理解, (略) 业分析、技术框架、系统功能、运行平台、系统对接与数据交换共享、运维服务、合理建议、成果案例分析说明等内容。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及 (略) 实际要求,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有成功案例的得 * 分;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及 (略) 实际要求,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无成功案例的得7分;技术方案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技术方案 * 般,可操作性较差的得0分。(满分 * 分) |
* |
系统演示:根据招标 (略) 现场性能演示, (略) 文件要求的演示点,得相应分数,未能演示的演示点,该项不得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具体详见《系统演示评分明细表》(满分 * 分) |
* |
《软件系统演示评分明细表》(满分 * 分)
序号 |
内容 |
子系统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公 (略) |
(略) 州公 (略)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网站内容管理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2 |
电子服务系统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5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4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5 |
3 |
见证与监管系统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4 |
专家库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5 |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6 |
电子交易系统 |
(略) 化建设运营的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1 |
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2 |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
土地电子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
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3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3 |
||
7 |
大数据平台 |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5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4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5 |
8 |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2 |
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2 |
||
协议供货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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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阳光交易系统 |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有成功案例得2分,满足采购需求无成功案例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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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演示效果整体评价 |
系统演示操作便捷、流畅、清晰、完整的得8分,比较便捷、流畅、清晰、完整的得5分, * 般的得2分,不演示得0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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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成功案例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在演示时需阐述有无成功案例 (略) 在投标文件的页码。 |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机构: (略) 公 (略)
联 系 人: 刘恒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略) 市青年路2号
(略) 公 (略)
* 〇 * * 年十 * 月十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