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资阳众嘉 (略) 项目 | (略) 雁江县(区)蜀乡大道149号锦亭心街 | 资阳众嘉 (略) | 四川水 (略) | 本项目建筑面积4543.89m2,安装相关设备开展眼科经营活动,本项目建成后拟设置床位32张,院区内门诊接待量最大为100人次/d。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装修期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少量的装修扬尘以及油漆废气。(1)装修扬尘要求项目工地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十必须”“十不准”,要求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袋装运送至地面,禁止在楼上向下倾倒;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院区内临时堆放时应进行遮盖,避免扬尘。严禁车辆过载、超载,沿路抛撒等现象。(2)油漆废气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在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了室内通风换气的情况下,可实现达标排放。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利用原有预处理池 (略) (略) ,经市 (略) 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安装均在室内进行,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装修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外卖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密闭结构且位于地下,预留进、出气口,污水处理站采用专用管道收集各处理池内产生的臭气,池体内臭气通过风机进行抽排,即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紫外线消毒”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医技综合楼楼顶。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略)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排气筒高18m,氨≤7.18kg/h,硫化氢≤0.48kg/h),处理措施可行。 2、营运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检验废水需要进行预处理,处理方式通过中和池,加入中和药剂中和后,再与其它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要求后, (略) (略) ,最终进入 (略) 雁江区沱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沱江。 3、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通过加强管理、设备基础减震、房间墙及楼栋外墙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贡献值较小,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设置生活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房,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管理人员清运至生活垃圾房暂存,而后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纸盒、塑料袋等,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项目投产前,要求业主单位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最终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