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略) 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开展盘山县“五社联动”项目的公告
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目标,推动实现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共同组成的现代基层治理行动框架,遴选优质乡镇(街道),打造“五社联动”试点。现就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接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山县“五社联动”项目
项目概况:遴选优质乡镇(街道),打造“五社联动”试点建设。专业机构以试点为中心开发设计一批社区文化、社会救助、社区养老、儿童青少年保护、社区矫正等多样性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专业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发展,利用“种子资金”撬动“五社联动”活动,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打下坚实基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万元整)。
项目内容及需要:详见《20 (略) 民政局“五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至2024年5月31日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承办单位资格条件
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策划设计、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考察、督导、监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且具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培训、孵化、督导、监管等承接能力。
(5)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等级评估为5A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根据项目资金额度,确定由1-2家社会组织承办,承办单位在年度内只能承办1个县区1个公益创投项目。
三、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
4.财务会计报告或最近一年的会计报表(新登记的不需要);
5.机构简介;
6.“五社联动”项目承办申报书;
7. 活动承办实施方案。
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4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5月14日截止时间14:00)(北京时间)。
材料递交地点: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四、开启
2023年5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六、质疑与投诉
服务供应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联系人:姚佳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