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 (略) 东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一、征集范围
(一)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六)其他需要政府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5日。
三、反馈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项目(需写明事项名称、建议承办单位、建议承办时间、决策依据、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策的主要内容),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
(二)书信邮寄。寄发信函至: (略) 东区天津路57-1号东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股,邮编:*,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字样。
(略) 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