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香洲区凤山街道办梅界路1322号1栋901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拟 (略) 香洲区梅界路1322号1栋901建设珠海 (略) 建设项目(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租用厂房建筑面积1853.3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小微型电子变压器30万个,电力测试仪器20台。 |
环评机构 | 珠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锡丝焊接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锡条焊接废气(颗粒物)及真空含浸及烘烤时产生含浸废气(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9月28日10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