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
公 示
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相关法律、相关规定,依据县政府《关于同意2022-7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固政土〔2023〕29号),我局对编号2022-7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编号:2022-70
拟用地者:国有固始林场
宗地位置:康乐街南、春河路东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仟*佰***点* 平方米(小写 7115.8平方米)。
批准用途: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类别代码R2,1.0<容积率≤3.7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出让年限为70年(自2012年7月17日开始计算)。
出 让 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佰零*圆*角*分(¥902.22元 );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佰***圆整 (¥*元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时限为5个自然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固始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在协议出让成交公示期满后与意向用地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闰先生
联系电话: 0376-*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