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8 (略) 生态环 (略) 分局拟对满 (略) 40万吨年氯化钾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2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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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满 (略) 40万吨年氯化钾生产加工项目 | (略) 进口资源加工园区南滨七路东,满兴机制炭厂(胪六街)南 | 满 (略) | 内蒙古冠林工程 (略) | 该项目 (略) 南滨七路东,满兴机制炭厂(胪六街)南, (略) 进口资源加工园区( (略) 腾达新型绿色建材厂)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 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由污水车抽运至满洲里污水处理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由罐车运至满洲里污水处理厂;施工场地四周进行硬质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物料使用苫布遮盖或洒水,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直接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由污水车抽运至满洲里污水处理厂,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 加工车间全封闭,挤压成形、碎粒、整形、筛分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统一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情况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阻隔噪声传播、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在封闭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