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801
二、合同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票据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WZZC2023-C3-*-GXJL
四、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票据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红岭路30号
联系方式:0774-*
供应商(*方):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A座1802-02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票据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 (略) 的交警支队的所有车驾管规费业务、包括驾驶人考试、补换证等业务场景,实现业务办理、规费交款、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的系统融合,结合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在财政电子票据基础上,研发符合单位的“梧州交警交管业务规费电子票据系统”,部署在梧州交警支队机房,并与梧州交警综合收费系统及财厅电子票据平台对接。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开具、送达、查验、入账、归档、换开等业务。
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制造商原装货物,满足使用方与采购方所提的“技术及服务要求”。该设备采用原厂包装,设备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设备的品牌、制造商及产地,提供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货物装箱清单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二)供应商需保证系统能够实现与使用单位原有系统无缝对接,且需保证在系统服务期内不产生其他费用。
(三)从项目建设之日起,供应商在30日内确保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到位并在接到使用方
服务时间: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1、基础数据管理:为单位提供统一的基础信息管理模块,实现从财政同步单位基础信息做为单位初始化数据,为单位个性化信息维护(项目分组、常用缴款人、收费员)功能,满足单位基础信息管理需求。
2、执收单位票据管理:执收单位票据管理核心模块包括:票据库存管理、票据开具管理、票据归档管理、票据审验管理。
3、票据交付管理:包括执收单位应用交付、互联网渠道交付、取票小程序交付。
4、综合报表查询:提供交警电子票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广西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