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奶类(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W【2023】-0131X-2
项目名称: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奶类(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奶类(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奶类及奶制品采购及配送(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或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区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参与网上投标的条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客户端和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标。
(4)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08月16日10:30-11: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08月16日10:30-11: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 (略) 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G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盼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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