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完成了自主验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我局接受皋兰县黑石镇和平村调蓄塘坝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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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皋兰县水务局关于皋兰县黑石镇和平村调蓄塘坝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报备 编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报备 日期 | 验收材料公开方式及查询方式 |
2024-1 | 皋兰县黑石镇和平村 调蓄塘坝工程 | 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 兰州中誉 (略) | 甘肃润德 (略) | 甘肃环* (略) | 2024.1.30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_detail.html?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