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年产300万kVAh高性能蓄电池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南京长三角绿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3〕262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管网应明管化。本项目雨、污水排口依托现有。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地面冲洗废水、淋酸废水、极板固化干燥废水、电池清洗废水、含铅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含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隔油池+调节池+混凝反应池+辐流式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多介质过滤+超滤+保安过滤+反渗透)处理后,73.6%的软水回用至生产工序,浓水经浓水除铅系统处理(处理工艺:重金属捕集剂+浓水过滤膜)处理后接管至金湖县电子产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冲洗厕所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工序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
2、本项目依托现有4根排气筒,新建7根排气筒。
合金工序铅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湿式除尘(三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铅零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湿式除尘(三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五期铸板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湿式除尘(三级)”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五期制粉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高效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五期和膏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湿式除尘(三级)”装置处理,上述两股废气混合通过新建20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五期组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滤筒高效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新建2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大密充电西化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酸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
五期充电(北)化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酸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28)排放。
五期充电(南)化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酸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29)排放。
五期充电(西)化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酸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30)排放。
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31)排放。
合金炉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32)排放。
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执行《铅蓄电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59-2019)表1排放限值,VOCs(参照非*烷总烃“其他”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VOCs)及储罐废气(硫酸雾)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厂界VOCs(参照非*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其他颗粒物”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执行表3排放限值;厂界硫酸雾执行《铅蓄电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59-2019)表2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桶、废油、废树脂、废胶水、废旧劳保、废布袋滤筒、废乳化液、废活性炭、铅渣、合金渣、铅灰、铅泥、边角料、报废极板、报废电池、水处理污泥、在线监测设施废液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仓库、硫酸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严格按照《报告书》所述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530 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仍设置以厂界为起点的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核发与申请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HJ 1204-202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2021年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计划>的通知》(苏环办〔2021〕146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生产废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52971.072吨,COD≤5.422吨、SS≤3.539吨、氨氮≤0.51吨、总磷≤0.034吨、总氮≤0.718吨、铅≤0.008吨。
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2036吨,COD≤6.611吨、SS≤4.407吨、氨氮≤0.661吨、总磷≤0.11吨、总氮≤0.992吨。
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铅≤0.109吨、硫酸雾≤2.2吨、VOCs≤0.384吨、颗粒物≤0.254吨、二氧化硫≤0.356吨、氮氧化物≤1.667吨、锡及其化合物≤0.086吨。
(无组织):硫酸雾≤0.91吨、VOCs≤0.044吨、颗粒物≤0.003吨、二氧化硫≤0.004吨、氮氧化物≤0.017吨。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生产废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04吨,COD≤27.868吨、SS≤24.258吨、氨氮≤2.99吨、总磷≤0.256吨、总氮≤4.268、铅≤0.028吨。
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58900.5吨,COD≤17.67吨、SS≤11.78吨、氨氮≤1.767吨、总磷≤0.295吨、总氮≤2.651吨。
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铅≤0.236吨、硫酸雾≤6.016吨、VOCs≤0.806吨、颗粒物≤0.508吨、二氧化硫≤0.712吨、氮氧化物≤3.334吨、锡及其化合物≤0.175吨。
(无组织):硫酸雾≤2.237吨、VOCs≤0.092吨、颗粒物≤0.006吨、二氧化硫≤0.008吨、氮氧化物≤0.034吨。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总量审批表批复方案执行。
四、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附件中的《关于接管金湖县电子产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的承诺》,在金湖县电子产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成投运且本项目生产废水可接管后,本项目才能投产。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你公司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排污许可条例》第二条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金湖生态环境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略) 金湖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209-*-89-05-*)
(备案证号:金审批投备〔2023〕276号)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略) 金湖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