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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部分销产品装卸搬运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略) (略) 部分销产品装卸搬运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KGSF(ZB)-*),比选人为 (略) (略) ,比选的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报名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部分销产品装卸搬运服务项目(二次)
1.2最高投标限价:按单价采购(具体以实际产生订单为准),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元,投标单位需报单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具体单项如下:
序号 | 重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5kg以下 | */件 |
2 | 5kg(含)-25kg | */件 |
3 | 25kg(含)以上 | */件 |
投标单位需报单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1.3采购内容:分销(不含农资)产品装卸搬运整体服务。包括:
(1)千里辽河品牌全系产品在四平地区 (略) 销售过程中的装卸搬运服务;
(2)全国邮政基地农产品在四平地区内销售过程中的装卸搬运服务。
(3)配送其他专业营销用品过程中的装卸搬运服务。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
1.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规范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具有财务状况良好声明或财务报表;20 (略) 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状况良好声明或财务报表。
2.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2.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 (略) 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2.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 (略) 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2.10.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依法进行法人登记,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货物装卸、搬运等项目。
2.11.服务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装卸搬运过程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如服务商在装卸搬运过程中对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赔偿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邮政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12.综合实力较强,既往信誉良好,价格水平合理适中。装卸搬运工人身体健康,能够确保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装卸搬运工作,能够确保工作安全,保证货物无短少、无破损;能够依法进行用工管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邮箱报名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个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 (略) 邮箱(*@*q.com),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时请编辑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具有财务状况良好声明或财务报表;20 (略) 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状况良好声明或财务报表;
(4)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近一年任意一张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书);
(5)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6)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转账。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1.以上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件盖鲜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本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09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略) 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开标室(中科 (略)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 (略) 、、中国 (略) 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联 系 人:王硕;*
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
联系方式:夏新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新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