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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农业产业化及生态提升项目金针菇工厂化栽培基地主要材料竞争性谈
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DX-2023-011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县农业产业化及生态提升项目金针菇工厂化栽培基地主要材料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濮阳 (略) 施工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针菇工厂化栽培基地主要材料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濮阳县农业产业化及生态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濮阳县农业产业化及生态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
七其他
濮阳县农业产业化及生态提升项目金针菇工厂化栽培基地主要材料竞争性谈判招标
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县农业产业化及生态提升项目金针菇工厂化栽培基地主要材料
二采购项目编号:PYDX-2023-0111
三项目预算金额:*.63 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
审。
4.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
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 (略) 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
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 (略) 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濮阳县境内
2.项目内容:金针菇工厂化栽培基地主要材料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
审计 (略) 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
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免税 (略) 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8:00.参与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
报名。注: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核查,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
位公章。其中营业执照可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替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
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 (略) 施工分公司
地址:濮阳县解放路 295 号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
联系人:牟先生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 (略) 施工分公司
地 址:濮阳县解放路 295 号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 2 号院 209 室
联 系 人: 牟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