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 (略)
关于修订宁明县2024-2025年电动甘蔗剪
作业补贴核验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各制糖企业:
根据《广西壮 (略) 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取消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宁明县2024-2025年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核验方案》进行了修订。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宁明县 (略) 关于印发宁明县2024-2025年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核验方案的通知》(宁农发〔2024〕37号)同时废止。
宁明县 (略)
2025年1月8日
宁明县2024-2025年电动甘蔗剪作业
补贴核验方案(修订)
根据《广西壮 (略) 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取消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的通知》精神,为科学、高效、规范实施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政策,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对《宁明县2024-2025年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核验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核验方案如下。
一、核验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使用电动甘蔗剪(中杆弯头式果树修剪机)等对糖料蔗进行割铺的作业。
二、补贴标准
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按亩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10元/亩,补贴面积以实地核验面积为准。
三、核验流程
(1)机具备案。作业主体开展作业 (略) 制糖企业提出电动甘蔗剪作业要求,做好机具备案登记(附件1),制糖企业收到申请后做好电动甘蔗剪作业票据的审核发放。附件1以屯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和县 (略) (农机中心)备案。
(2)现场核验。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或行政村委、制糖企业提出核验申请(附件2),单个蔗地面积应当全部使用电动甘蔗剪作业。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组织行政村委、制糖企业、作业主体完成电动甘蔗剪作业现场核验(核验表参考格式见附件3),并以屯为单位报县 (略) (农机中心)备案。
(3)申请补贴。作业主体在2025年1月31日前到县 (略) (农机中心)进行申报,也可由制糖企业统一收集后提交到县 (略) (农机中心)。申请作业补贴除了附件1、2、3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服务组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
3.制糖企业出具的收购蔗磅单或过磅明细表重量(扣杂前重量)。
县 (略) (农机中心)根据《广西壮 (略) 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2025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机办〔2024〕60号)完成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本通知未提到的内容按照《广西壮 (略) 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4—2025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机办〔2024〕60号)执行。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时间从2024/2025甘蔗榨季开始,至2025年1月31日止。受理电动甘蔗剪作业补贴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
五、强化补贴资金安全保障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制糖企业对其出具的电剪割铺蔗入榨量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的学习与宣传,树牢补贴资金风险意识,强化补贴资金安全保障,严格按 (略) 有关文件要求及本核验方案,扎实做好补贴核验工作,实行“谁核验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督促电动甘蔗剪作业主体规范开展机收作业和补贴申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县 (略) (农机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主体的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1.机具备案登记表
2.电动甘蔗剪作业核验申请
3.电动甘蔗剪作业核验表
4.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申请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