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瀚蓝(大连) (略) 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600号
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瀚蓝(大连) (略) 设有2条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服务范围为金普新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量为1000t/d、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量为36.5万t/a。每年可发电1.4亿度,供电1.1亿度。项目依法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竣工环保验收等手续。
本次建设单位拟在满足区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前提下,掺烧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入炉废物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技改后焚烧厂保持日焚烧处理量1000t/d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瀚蓝(大连) (略)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60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甘井子区和硕园18-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 04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填写链接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