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创新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模式,助力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 (略) (略)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首批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本次遴选旨在选拔一批具备专业资质、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的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 (略) 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劳动关系事务管理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略) 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
三、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略) 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法人单位。注册地、纳税地 (略) 的优先。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业务范围包含劳动关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或法律服务等。
(三)具备1年内同时托管至少20家小微企业的能力,同时具有专门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具有2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且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员(中级及以上)、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
(五)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 (略) 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败诉案件。
(六)征信情况良好,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
(二)报名材料
1.《 (略) (略)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4.专职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及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办公服务场所图片2-3张;
6.企业信用证明材料;
7.服务体系及初步方案介绍;
8.企业服务特色、服务能力佐证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并打包压缩后,于2024年11月2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且核查确认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的报名单位,将择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者不再通知)。资格审查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校验后退还)及相应A4规格复印件(加盖骑缝章),供现场核验和留底。报名单位应对其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五)遴选结果的确定与公示
遴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原则,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规范完整性、企业资质、服务能力、服务案例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遴选结果, (略) (略) 人民 (略) 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略) (略)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库,按照《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略) 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8-(略)。
附件:1. (略) (略)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申报表
2.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略)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