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4月18日对曲阳县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曲阳县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 (略) 曲阳县郎家庄乡 | 曲 (略)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项目新建新型环保气膜大棚2座,一号棚建筑面积*m2,二号棚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主要进行煤炭储存、集运,同时配套建设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 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水泥筒仓上料、给料、破碎、筛分、搅拌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原料卸料、转运及堆存废气)。颚式破碎机、给料、筛分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四周加软帘,3套),圆锥破碎机密闭,一级和二级破碎过程采取水喷淋抑尘措施,水泥筒仓、搅拌机密闭,废气收集后经密闭管道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洒水抑尘,骨料输送皮带密闭等措施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差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用水、破碎喷淋抑尘用水、车间喷淋抑尘用水和设备冲洗水。生产工艺用水进入产品,破碎喷淋抑尘用水、车间喷淋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设备冲洗水排入沉淀池(利旧),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3)噪声:主要为为圆锥破、颚破机、振动筛、搅拌机、液压机、风机等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西厂区东、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厂区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泥渣)。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产生的泥渣均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