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寻乌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1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预算金额 | ¥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寻乌县丹溪街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池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菲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0797-* | ||
附件: | |||
附件1 | ZC002 公告.doc |
项目概况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D2023-ZC002
项目名称: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1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国内服务) | 1 | 年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财购字[2022]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0万以下的服务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12000.00元),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险公司、 (略) 出具的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寻乌县丹溪街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菲达 (略)
地 址: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联系方式:陈工 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