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资中)新型科技木包装材料2024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资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资中)新型科技木包装材料2024年新建项目 | (略) 资中县水南镇大石桥村3社(资中城南片区Ⅱ-H7-02(-5)地块) | (略) | 四川正 (略) | 该项目拟选址在资中县水南镇大石桥村3社(资中城南片区Ⅱ-H7-02(-5)地块)。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厂房1栋,设置过胶机、铺板线、冷压机、热压机、分条机、四边锯、断料机、模温机、砂光机、贴面机等设备,建设包装用人造板生产线8条,采用“原料(单板)→单板过胶→排版→预压定型→热压成型→分条”生产工艺,生产包装用人造板,形成年产*立方米包装用人造板的生产规模。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优化生产工艺并加强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管控,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产品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中*醛释放限量E1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标准、《人造板*醛释放限量》(T/*)团体标准;落实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纠纷。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预处理后排 (略) ,经资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4.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胶水搅拌、过胶、冷压、热压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胶水搅拌设置独立密闭的拌胶房,形成微负压,胶水搅拌收集后经风管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与过胶、冷压、热压工序废气经水喷淋+除湿+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分条机、四边锯、断料机、砂光机上方设集气罩,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燃烧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胶水使用管理,不得敞口放置、运输;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达标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基座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异常运转。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标志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食堂隔油池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水桶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管理,定期由厂家回收,做好进出台账管理,严禁敞口堆放和外送其他无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二、其他部门意见 1.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406-*-04-01-*】FGQB-0377号对本项目予以备案,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同意入园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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