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许昌 (略) 年产高哌嗪15吨生产项目、尿嘧啶5吨生产项目、羟*基硅油4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高哌嗪15吨生产项目、尿嘧啶5吨生产项目、羟*基硅油4吨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建安区张潘镇精细化工园区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560平方米,建设年产高哌嗪15吨生产项目、尿嘧啶5吨生产项目、羟*基硅油4吨生产项目(用于医药方面)。高哌嗪工艺流程:购入原料—*二胺—水—对*苯磺酰氯—蒸馏—成品;尿嘧啶工艺流程:*醇钠—*酸*酯—硫脲—成品;羟*基硅油工艺流程:硅氧烷—*烯醇—蒸馏—成品。生产设备:反应釜15台、离心机3台、冷冻机2台等其他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 (略)
联系人:张建伟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374-*
电子信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①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②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t③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④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⑤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⑥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总论;
②工程分析;
③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④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⑤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⑥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⑦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⑧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范围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有地点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链接为:
http://**;提取码:as99
七、公示期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