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 (略) (略) 各县(市、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廊编办[2022]2号)文件要求, (略) (略) (略) 分局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具体为:
一、 (略) 环境监控中心(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金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收集,整理、 (略) 内非国、省控环境监测数据资料; (略)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预报预警监测、市(县)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和其他环境监测任务; (略) 综合性环境调查、污染事件调查、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认定:为 (略) 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环境治理工程的环境效益监测:完成上级 (略) 城内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二、 (略) 环境信访举报事务中心(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按照工作流程负责做好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各类热线、 (略) 及来人来访等各类渠道有关环境信访举报的接转工作;按要求落实好县级环境信访管理办法;负责 (略) 内环保举报热线相关工作;做好工作人员培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略) 生态环境执法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1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略) 内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提供技术保障:为推动当地 (略) 格监管工作落实提供技术保障: (略) 系统管理和使用提供技术保障, (略) 数据情况为当地各项执法工作任务提供技术保障;为做好执法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做好政务督办和执法宣传工作等各类综合性事务提供技术保障;为按照规定程序和法律依据协助审理生态环境执法案件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做 (略) 罚及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统计报表、信息登记、录入和公示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