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邀请各供应商对黟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进行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7时30分。
3、供应商如对本报价邀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采购人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报价邀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价邀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的形式发放到各报价的供应商,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名称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黟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全过程监理服务 | 7万元 |
备注:
1.报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2.本次报价邀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采购人认为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
4.采购项目的领域有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三、编制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文件必须为书面打印件,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要)加盖公章。
2.不满足本报价邀请公告其它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报价文件递交/寄送地址: (略) 黟县碧阳镇五东殿园区五丰商城 黟县经 (略) 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