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告字[2023]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江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江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方式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挂牌出让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龙江* | 正阳路东、北苑街北地段B地块二期工程 | 商住用地 | 网上挂牌 | 34654.98 | 84000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2.424 | * | *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被列入《全省房地产“烂尾楼”项目开发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相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加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竞买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包括《挂牌出让须知》、《土地使用条件》、《规划条件》等相关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行下载《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三、挂牌出让时间
1、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10月6日;
2、挂牌时间:2023年10月6日9时-2023年10月15日16时;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6日10时-2023年10月13日15时;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0月6日9时10分-2023年10月13日15:10时;
5、挂牌期结束后仍有两家或以上要求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16时10分。
四、领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龙江县自然资源局427办公室领取《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以《成交确认书》为准。如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龙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成交价款,其余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缴齐,摘牌企业严格执行《龙江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五、联系方式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张俊熙 电话:*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董廷慧 电话:0452-*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