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18〕2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将2024年度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公告如下:
一、购买项目:创业培训(含电子商务培训)1000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
二、购买主体: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指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无违纪违法行为,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电子商务培训定点机构以及县人社批复的职业培训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证书或认定批复文件。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承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3.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开展创业培训经历,经验和业绩较好,具备完整的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相关资料台账。
4.具有创业培训多媒体教室、远程监控设备、培训所需的电脑和设备,具备2名以上专职创业培训师资(持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创业培训讲师以及中级以上的职业技能登记证书,相关证书)、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
5.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注重培训服务效果,定期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
6.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举办过3次补贴性培训。
7.培训机构未曾违规开展职业培训,未曾提供虚假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不存在骗取、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的情形。
8.符合培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乡脱贫劳动力、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 (略) 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 (略)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 (略) 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限GYB培训),以及登记注册经营3年内的初创企业经营者(仅限IYB培训)。
五、培训要求
1.课程内容按照文件规定,采取集中培训授课和个性化辅导、自学、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形式
2.培训班场地设在本县内。
3..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购买创业培训成果任务。
六、资金安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文件精神,本次GYB+SYB按1300元/人的标准、SYB按1000元/人的标准、电子商务培训按800元/人、GYB按300元/人的标准购买培训成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八、如在购买成果过程中有新规定,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九、资格申请
1.购买培训成果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技能培训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培训机构申请购买培训成果的申请报告;
②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电子商务培训定点机构证书或认定批复文件;以及办学许可证。
③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办学资质及年检相关资料;
④培训机构场地、教室、设备证明材料;
⑤培训机构师资证明材料;
⑥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等;
⑦培训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开展3次补贴性培训的佐证材料;
⑧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
2.报送的相关资料,经购买主体方按要求审核后确定承接主体。
铅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