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24-*(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南湖新区农科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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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万吨路基材料项目 | (略) 南湖管理区建设大道 | (略) (略) | 武汉中环达 (略) | 项目概况:1、主体工程:全封闭钢结构生产车间,用于水稳土的搅拌,设置1台搅拌机。 2、储运工程:使用轻钢结构全封闭仓库,用于砂石、石粉、水泥混合材暂存,仓库内西侧设置1个规格为100t的筒仓,用于储存水泥。 3、辅助工程:办公楼、实验室(用作水稳土强度检测)。 4、公用工程: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 5、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 运营期应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应加强生产区物料投料、车辆运输的管理,物料输送应采取密闭输送,合理布局砂石、石粉堆场,使用轻钢结构全封闭仓库储存,并加装喷淋装置。 砂石料提升至搅拌机采用配套的密闭的管廊输送方式完成,投料口并设置洒水装置。项目水泥由输送车采用气力输送的方式,将物料送入筒仓内,筒仓呼吸口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机设置在密闭建筑内,投料口设置三面围挡+喷淋装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厂区进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清水池)收集并沉淀后回用;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设备清洗用水、搅拌区地面冲洗用水、商品混凝土实验室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经三级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对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运行时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对厂内来往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使厂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