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街道办:
报来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海荣新园、炮台山小区、中立花园、权晖花园、华达花园、岭景小区、珠海支队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海荣新园、炮台山小区、中立花园、权晖花园、华达花园、岭景小区、珠海支队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5-*-17-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次项目包含海荣新园、炮台山小区、中立花园、权晖花园、华达花园、岭景小区、珠海支队小区等七个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建筑总占地面积约3.*㎡。
主要建设内容:消防保障、道路改造、管线完善、电气改造 (略) 改造、小区风貌整治、公共空间改造以及停车空间改造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 5128.*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445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2.*元,基本预备费244.*元。
资金来源:5128.*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香洲区推进“百千万工程”暨2024年第二次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珠香旧小区〔2024〕2号)。
(二)《关于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海荣新园、炮台山小区、中立花园、权晖花园、华达花园、岭景小区、珠海支队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4〕18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贵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