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南芬区2024年小型农村供水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南芬区2024年小型农村供水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892
项目名称: (略) 南芬区2024年小型农村供水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1服务范围: 要求供应商完成项目的可研、勘察与测量、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的编制工作,所提交成果符合行业规范并结合当地实情,有效配合采购人工作,及时到达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等后续服务。
★1.2工程概况: (略) 南芬区下马塘、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质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共涉及南芬区2个街道办事处的7个行政村,惠及人口0.72万人。其中下马塘街道办事处涉爱国村、马家村、施家村、太平村、沈家村、程家村,共6个行政村;思山岭街道办事处涉及解放村1个行政村。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山泉引流井、新建蓄水池、新建小口径深井,更换管线。
★1.3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成果符合行业规范。
★1.4主要规范及技术标准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SL559-2011);
2、《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3、《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2014);
4、《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JT 13—2013);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6、《给水用聚*烯(PE)管件》(GB/T 13663.2—2018);
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9);
9、《防洪标准》(GB50210-2014);
10、《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NB/T 11011—2022);
11、《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 50662—2011);
1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
13、《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 251-2015;
1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具体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2、履约地点: (略) 境内
★3、付款方式及条件:所需勘察设计费待项目资金到位后,从专项资金中进行支付。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国家相关程序;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热线支持:供应商自行提供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
★6、服务内容:要求完成项目的可研、勘察与测量、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的编制工作,如供应商的资质不满足采购需求,应委托具有相应的资质单位完成,并出具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具体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行业*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将加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邮箱电邮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均不予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南芬区中心街中心路145号
联系方式: 王晨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 *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猛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