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网2023(299)号
1.招标条件
虞南山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陈溪乡“太平山-雪花谷”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初步设 (略) 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保障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陈溪乡西南部山区,太平山村和虹溪。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起于陈溪乡太平山村,接现状百悬线,终于陈溪乡雪花谷,接农村公路虹溪—雪花潭,通过陈黑线可环通,主线长6.16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及小桥1座、盖板涵7座、圆管涵约250m和挡墙、坡面防护、排水、接线接坡等;配套建设护栏、照明、林区防火等安保设施(含公路驿站等)约6.3km;配套拆迁房屋、杆线等。
本次招标工程预算造价约9436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桥梁及绿化等的施工监理,资源开挖及外运管理及相关工作等。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养护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业务,监理服务期 16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8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 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略)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 (略)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1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 2023年 12 月 25 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 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 月 9 日9时 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陈溪乡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 (略)
招标代理地址: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百官广场30楼
联 系 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
2023年 12月 19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备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备注 |
自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一个四级及上公路工程新(改)建的施工监理项目。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在岗要求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改)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且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1 | 未在在建 项目上任 总监理工 程师或副 总监理工 程师职务 | 自有人员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备注 |
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20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