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 (略) )农业农村局:
按照《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总工会关 (略) 第二届动物疫病检验检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冀农字〔2023〕68号)要求,为做好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 (略) 农业农村厅牵头, (略) 畜牧良种工作总站承办。设立竞赛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 (略) 畜牧良种工作总站,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竞赛的筹备及实施工作。同时成立监督委员会,对竞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
(一)组委会
主 任:顾传学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副主任:宋双印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槐文泉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书记
陈东来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处长
倪俊卿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站长
委 员:张力圈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二级调研员
郭 鹏 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副处长
各市(含定州、 (略) )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倪俊卿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站长
副主任:刘廷玉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副书记
马亚宾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副站长
闻 媛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贵江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科长
张艳舫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科长
张军辉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科长
阎志刚 省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科长
(三)监督委员会
主 任:槐文泉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书记
委 员:张力圈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二级调研员
郭 鹏 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副处长
二、竞赛形式
20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 (略) 级预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
(一)市级预赛
(略) 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预赛时间和程序自主安排。各市选拔3名成绩优异选 (略) 级决赛。
(二)省级决赛
(略) 畜牧良种工作总站组织实施,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3名参赛选手组成。包括半决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半决赛考核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技能操作考核猪常温精液精子活力和密度检测,两部分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理论知识得分的30%、技能操作得分的70%计算半决赛成绩,排名前18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考核猪背膘厚度测定、发情鉴定和常规输精的技能操作,三部分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以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决赛成绩。
个人总成绩为半决赛成绩和决赛成绩之和,排名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家畜繁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与操作技能相关的理论知识等内容。可参考《猪繁殖技能手册》和相关的标准规范等。
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猪繁殖技能操作,主要考核内容为猪常温精液精子活力和密度检测、猪背膘厚测定、发情鉴定和常规输精等,《20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方案》(见附件1)详细列出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由裁判员根据《20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竞赛评分细则》(见附件2)现场评判。
四、参赛人员
参 (略) 范围内从事猪繁殖技术工作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具有从事相关职业4年以上工作经历。此外,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时间安排
2023年9月 (略) 完成预赛, (略) 级决赛代表队。省级决赛于2023年9月25日-26日在石家庄举行,9月25日上午在正定华阳假日酒店报到,下午召开领队和选手预备会。
六、有关要求
1.各市(含定州、 (略) )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竞赛的组织实施和选手信息审核工作,遴选出理论水平扎实、实践操作水平高超 (略) 决赛。
2.省竞赛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并对各地预赛情况进行督导。各市要以赛促训,赛训结合,强化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
3. (略) 于8月31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4. (略) 于9月15日前将《20 (略) 猪繁殖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代表队一览表》(见附件3)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文学 *;刘慧芳 *
地 址: (略) 长安区学府路7号
邮 箱:*@*63.com
(略) 畜牧良种工作总站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