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伊水蓝湾征收地块国有出让土地项目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告
2024年5月31日,我 (略) 站公开发布《关于伊水蓝湾征收地块评估国有出让土地的机构报名公告》,在报名日期届满后,有且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因此选定该地块国有出让土地项目的评估工作由吉林省建 (略) 承担。
但该地块被征收人刘为民于2024年6月25日向我局提交申请书,提出变更选定的伊水蓝湾地块国有出让土地项目征收的评估机构,因该地块目前仅有此一家被征收人的土地需要进行国有出让土地的评估,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现决定撤销已选定吉林省建 (略) ,并重 (略) 站公开发布报名公告。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