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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肺仙区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岳君发改审〔2024)44号
关于君山中心城区公 (略) 漏损治理工
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君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君山中心城区公 (略) 漏损治理工
程项目立项申请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君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促 (略) 建设,
提升经济发展能力, (略) 民生活环境。同意实施君山中心城
区公 (略) 漏损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君山城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实施:对中
心城区 (略) DN315漏损治理48km, (略) DN200
漏损治理8km, (略) DN160漏损治理6km。君山中心城
区南片区计量计1个,君山中心城区北片区计量计1个,设置
压力调控及智能化调控设施1套等。
四、项目单位: (略) 君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
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5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80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3.*元,预备费98.*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
资金及自筹。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
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
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
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内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瓜发
(略) 君山区发展和致革局
2024年4月25日
行以*优专掉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