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850.* 万元 项目来源: (略) 产权交易所
- 项目编号: JX2023ZC00269
- 保证金: 255.*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转让方: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 挂牌起止日期:2023-12-13 至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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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3ZC00269 监测编号 GR2023JX* 标的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安市分行位于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0号10幢店面1-04室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850.* 挂牌日期 2023-12-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7 资产概述 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0号10幢店面1-04室,吉房权证吉州字第*号,建筑面积为364.33平方米,为二十层建筑的第一层,设计用途为商业。土地证号为吉州国用(2014)第S1-1677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2.35平方米。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吉房权证吉州字第*号 地址 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0号10幢店面1-04室 建筑面积 364.33 平方米 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年 经度 纬度 详细信息 暂无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吉州区白水仙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钟晖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41B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关于2023年第9次党委会的纪要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2-13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之日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转款申请和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等详见佳信拓投房 (略) 出具的赣佳信房估字[2023]第0103号《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装修、状况、结构、面积、完整性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实物为准。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以相关管理部门确定的数据为准,但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亲自前往实地踏勘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4.本次转让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除相关规定必须由转让方承担的。 5.受让方须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7. (略) 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略) 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 8.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 (略) 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标的为空置,不涉及优先权。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权属变更】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2)受让方如因房产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在优先扣除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6.【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除相关规定必须由转让方承担的。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照《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规定收取。通知详见http://**-2454-46ae-8e28-1036f3d4e96a.html (3)费用承担方应在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在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价款付清后双方需签订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转让方需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5.*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经纬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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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产权交易所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