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洪林镇优质品牌蛋鸡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安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洪林镇麻姑山林场 (略) 域;
建设类型: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49.33亩),建筑总面积约*.13㎡。主要建设蛋鸡舍、育雏舍、中央饲料库和中央蛋库,其他附属建筑约2355.13㎡。附属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 (略) 理、道路、照明、环境绿化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地址: (略) (略) 洪林镇棋盘村
联系人:汪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 (略) ;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安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