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良泰锌品厂地块(攸县桃水镇夏泉村)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原攸县良泰锌品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攸县良泰锌品厂前身 (略) ,2008年攸县良泰锌品厂租用攸县桃水镇夏泉村的葡萄糖厂房新建了一条生产1000吨活性氧化锌的生产线,工厂主要建设以次氧化锌为原料,采用氨-碳酸氢铵法工艺生产氧化锌的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用房。工厂于2014年后停产,厂区内有遗留的厂房,残留有部分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厂区内大部分生产设备已经拆除,主生产车间还残留有煅烧转窑, (略) 东北侧还残留有部分生产原料。据环保部门和当地村民介绍,在其中的一间厂房残留堆积了较多废渣,并用黄土掩埋。厂区内遗留构筑物部分有水,厂区内排水沟及水坑下雨季节有水。东北方向的一户居民离良泰锌品厂约10m距离, (略) 下游,据其投 (略) 的污染物已经对他家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房子地基被雨水冲刷浸泡,颜色偏黄。该户居民已经因此多次找政府和环保部门投诉,迫切要求 (略) 进行治理。
根据对攸县良泰锌品厂场地环境污染情况调查,场地内存 (略) 废渣 (略) 经检测属于危险废物,主要超标指标为镉。场地内土壤已经受到了重金属类污染物的污染,其中土壤中超出筛选值的污染物指标为砷、镉、铅、锌这四种污染物,VOCs和SVOCs类污染物大部分未检出,少数检出的点位也未超出相应标准。场地内地表水镉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场地周边地表水镉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Ⅲ类水标准,周边地下水未受到重金属污染。攸县良泰锌 (略) 土壤存在污染,且收到了周边居民的投诉,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略) 的治理迫在眉睫。攸县桃水镇人民 (略) (略) (略) 对本项目高度关注,在其推进下已逐步开展前期工作。
2020年9月湖南 (略) 编制完成了《原攸县良泰锌品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于2021年1月编制完成了《原攸县良泰锌品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2021年9月湖南 (略) 编制完成了《原攸县良泰锌品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具体有:
(1) (略) 内遗留的厂房安全拆除后进 (略) 置;
(2) (略) 内遗留危险废物58.72m3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3) (略) 内受污染土壤和少量Ⅱ类废渣进行 (略) 开挖,开挖后送至固化/稳定化车间内进 (略) 置,处置量为(略).73m3;
(4) (略) 内遗留的Ⅰ类废渣169.5m (略) 理后达标的土壤集中回填;
(5)对修 (略) 进行回填。
二、修复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攸县良泰锌品厂地块(攸县桃水镇夏泉村)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项目地址: (略) 攸县桃水镇夏泉村。
工程总投资:1179.(略)元
建设单位:攸县桃水镇人民政府
场调单位:湖南 (略)
实施方案单位:湖南 (略)
施工单位:湖南 (略)
设计单位:重庆 (略)
环境监理单位:湖南省 (略)
工程监理单位:湖南 (略)
修复目标: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建议的土壤污染物砷、镉、铅、锌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40mg/kg、35.5mg/kg、511mg/kg、(略)mg/kg。
工程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三、实施过程及二次污染防治
本治理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全面开工,并于12月完成治理。
根据本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本次环境监理工作从入场到竣工,按照该工程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对工程实体质量采取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环境监理工作得以稳步有序地开展,项目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得以顺利实施,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恢复。本项目工程通过综合治理,消除重金属对水环境及土壤环境的污染,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显著。总体而言,该项目工程较好地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且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符合环保验收要求,同意申请验收。
四、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污染地 (略) 域修复工程涉及该地块受污染土壤及厂内废渣,目标污染物镉、锌、铅、砷。场地涉及的重金属废渣、污染土壤已全部清挖,危废运至湖南湖南 (略) 危 (略) 置中心进 (略) 置,一般II类废渣及污染土壤经 (略) 理后达到预定的修复目标要求并运至场内的集 (略) 进行回填, (略) (略) 物理隔离,并 (略) 采取草皮铺种的覆绿方式, (略) 增加地下水监测井设置,以方便 (略) 域展开长期监测,项目修复过程未对周边 (略) 置区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较好落实实施方案中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封场用的取土及覆盖土的检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相应标准值。该地块修复工程总体达到实施方案及风险评估修复目标要求,项目实施整体效果评估合格。
该地块修复工程总体达到实施方案及风险评估修复目标要求,项目实施整体效果评估合格。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攸县桃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攸县桃水镇委(315省道北)
联系电话:(略)
效果评估单位:湖南宏晟环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411号园康星 (略) 5栋12层1205号
联系电话:0731-(略)
六、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3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来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