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布氏菌病活疫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布氏菌病活疫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利用 (略) (略) (略) 内综合大楼一楼车间东北250㎡(马立克液氮苗生产线)、二楼车间东北220㎡(悬浮培养线),建设布氏菌病活疫苗生产线,并利用原有的办公、研发、仓储、质检、环保等辅助设施。新增采购配液罐、灌装机、冻干机、轧盖机、洗瓶机等主要仪器设备3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布氏菌病活疫苗(略)头份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能中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动物房臭气浓度经现有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 (略) 理、达到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略) 理 (略) 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废气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 (略) 理,非(略)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能达到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非(略)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中臭气浓度浓度限值,非(略)烷总烃能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4中非(略)烷总烃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氨和硫化氢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排放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综合废水经现有100t/ (略) (略) 理后 (略) (略) 进亚同 (略) (略) (略) 理,尾水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一级A标准(其中TOC参照《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新通扬运河。
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一次性耗材、废培养基、不合格品、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检验废培养基、废动物垫料、动物尸体、 (略) 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置。普通废包装材料、废LED灯管纯水制备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废LED灯管出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 (略) 置能力的一 (略) (略) 置。在采取上 (略) 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布氏菌病活疫苗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 (略) ,符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 (略) 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 (略) 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 (略) 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并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为:http://**_xEHQL9xDW3ItKL6zQ,提取码:qanj。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523-(略)。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 (略) 苏州 (略) (略) 318号。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