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成安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环评文件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电话:0310-*
通讯地址:成安县成峰路东彭留段路南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成安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 成审批环表〔2023〕37号 | 2023年10月23日 | 37-成安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批复.doc | 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