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黄坡镇岭头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区广沿路1号,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略) 黄坡镇岭头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黄坡镇岭头矿区(矿区中心地理坐标:E110?34"51.589"",N21?21"31.734"")
环评机构:中海联合(深圳) (略)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204-*-04-01-*)在现项目占地上进行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扩建的内容为剔除现采矿区部分面积(剔除部分不再进行采矿),在现采矿范围的基础上扩大采矿范围和增加花岗岩的采矿量。项目扩建后,其矿区面积由现项目的0.*km2扩大至0.0846km2,其他区域的面积不变。项目设计年开采规模为80万立方米,生产服务年限约2.5 年,基建期1.0年,闭坑治理0.5年,总服务年限约4年。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开采标高为+18m~-83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作业区、生活区、堆场、修理车间和环保治理设施等,配套挖掘机、凿机、破碎机、圆振动筛、液压潜孔钻机、输送带和洒水机等生产设备,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采剥→钻孔→装药爆破→采装→破碎加工→产品。项目扩建后加工碎石和石粉的总产量为80万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1.82%。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办公、作业依托现有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扩建部分矿区的覆岩剥离、项目西侧水塘的截流建设以及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在采剥过程开挖、钻孔、爆破和装载物料等工序均采取水喷淋降尘措施。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均为密闭设备,并置于密闭车间内;破碎、筛分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在物料入口、破碎机口、筛分口等部位安装喷水装置,边加工边喷淋水,确保水完全湿润物料。碎石采用皮带输送,输送过程密闭并采用水喷淋进行降尘。在厂门口处设置洗车槽和洒水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以及洒水湿润。项目道路和堆场均安装喷淋装置,定期喷水抑尘,同时碎石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石粉堆场设置在密闭的钢结构式车间内。柴油储罐采取防晒、防雨淋等措施,柴油卸车时配备软管连接卸油车与储罐呼吸口,减少油气逸散。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由专用的排烟管道至屋顶进行排放。
2、废水。项目露天采场边界设备置截排水沟,同时在采场台阶的第一个清扫平台修筑截水沟,将雨水引至矿区的集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凹陷露天采坑积聚水通过水泵抽排至矿区的集水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引流水沟收集到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周边林地灌溉。
3、噪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增加种植树木和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破碎尾泥、集水池沉渣和废油脂等收集后交由有能力的处置单位处理。废雷管由爆破机构当场收走,不遗留在项目内。剥离的覆岩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各厂区绿化工作。综合利用废石,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废石堆放的不利影响。对矿区中具有保护价值的植物资源,应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边坡实施工程护坡措施,设置导流堤、排水沟等,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刷侵蚀;进出场大路两侧种植绿化行道树,工业厂区进行绿化。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结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并按要求定期对项目的土地复垦、绿化等进行生态监测。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项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边坡安全管理,成立专门的边坡维护队*,制定边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边坡到界靠帮操作规程;建立有效的边坡监测系统,定期对边坡进行检查、记录,对采场工作边帮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开采,规范原辅料和危险废物等的放置。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物质的管理,柴油罐四周设置围堰,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柴油储存间等区域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做到防雨、防晒、防渗、防泄漏;露天开采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区按要求设置截排水沟,并配套设置沉淀池;矿区内不设置炸药临存库,由爆破公司当天运输炸药和进行爆破,加强对爆破物品的运输使用管理;设置300m爆破安全警戒线,严格爆破时间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爆破时间进行爆破,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爆破。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闭坑期
在采矿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项目的《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实施计划表,在坑塘水面外围修筑防护围栏,设立警示牌;对露天采场等生态破坏区实施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生态治理措施,减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略) 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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