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成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天津国 (略) 建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国 (略) | 天津玺丽 (略) | (略) (略) 中旺镇天津滨港高新铸 (略) (略) 二东侧 | 2025年1月7日 | 津静审经[2025]1号(批复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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