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岛巴恩 (略) 切削液、清洗剂、防锈材料、水系统处理剂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 岛巴恩 斯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 司切削液、清 洗剂、防锈 材料、水系统 处理剂生 产项目(一期)
地点:山东 省 青 (略) (略) 30号
建设单位:青 岛巴恩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8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0.07平方米。建筑构成主要包括生产厂房1座(划区建设车间生产、办公室1间)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见报告扉页
联系电话:见报告扉页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及 (略) 络链接
链接: 链接:http://**_sYtlivW7gVjmixlyCVNjw 提取码:z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