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2023-3010地 (略) 新城镇蒲新村村集体、先锋组、新生组、新圩组,总征地面积1.3947公顷,其中0.3083公顷集体土地为蒲新村村集体所有,0.6092公顷集体土地为蒲新村先锋组组集体所有,0.1293公顷集体土地为蒲新村新生组组集体所有,0.3479公顷集体土地为蒲新村新圩组组集体所有,本地块不占用基本农田。
责任主体: (略) 新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利益相关者情况: (略) 新城镇蒲新村村委会、 (略) 新城镇蒲新村先锋组、新生组、新圩组失地农民及本地块上附属物所有者。
二、 (略) 新城镇蒲新村2023-3010地块征收 (略) 新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茂源 (略) 开展稳评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郭亮(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0514-*;*@*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