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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干熄焦提升机提升减速机外委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
(招标编号:SM*GC0009/0614SY*)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鞍 (略) 干熄焦提升机提升减速机外委维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大连华锐 (略) ,投标报价:45.*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辽宁 (略) ,投标报价:51.*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辽宁 (略) ,投标报价:51.*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大连华锐 (略) )的项目负责人:孟伟/;
中标候选人(辽宁 (略) )的项目负责人:孟凡鑫/;
中标候选人(辽宁 (略) )的项目负责人:吴迪/;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大连华锐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大连华锐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对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
5 日内提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4.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未按上述期限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提出了异议,但在规定期限外又增加异议事
项的,对所增加的异议事项,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 异议事项在 2 项(含) 以上的,必须逐项列明;每项异议事项必须包括“事项
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 张”三部分内容,以便招标人逐项答复,
及时解决异议人疑虑和争议(附:书面异议格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规
定提交的材料, 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应当保密的信
息和资料进行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对以非法手段恶意获取相关保密信息和资
料的人员,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由授权代理人
签署的,书面异议材料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材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规定的,在递交时应要求招标
人进行签收,并保管好签收文件或收条以证明按期递交。对因未索要签收证明产生日期纠纷
而造成超出异议期限丧失异议权和投诉权的,由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 (略)
联 系 人: 刘全盛、王工
联系电话: *
三、其他
第一名:大连华锐 (略)
第二名:辽宁 (略)
第三名:辽宁 (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煤业(集团) (略) 供销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 (略)
地 址: (略) 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
联 系 人:庞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刘全盛、王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