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监管支队三所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监管支队三所迁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太子河区沈环线与202国道交汇处东北侧
建设单位:辽宁建发地产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年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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