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新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焚烧处置残渣综合处置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铝灰、焚烧处置残渣综合处置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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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 (略) 铝灰、焚烧处置残渣综合处置利用改扩建项目 | (略) 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内现有厂区 | 山西 (略) | (略) | 项目主要是将现有工程原料纯碱改换为环己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皂化液焚烧残渣,除此外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排污环节和产品方案均不发生改变。 建设规模:年产粉剂速凝剂*t/a。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环保投资*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铝灰渣、原料废皂化液和原料石子在相应封闭储存库内分区储存,废气由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拆袋、投料、筛分、球磨、输送、上料、储存、包装以及生料球磨、均化料储罐、各类转载跌落点等环节设置封闭或围挡,废气由相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回转窑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风冷式多管冷却装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全厂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规定要求,其中缺项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滚筒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待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生产设备,隔声、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定期后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