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略)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澄清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SCG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关于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的澄清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略)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的澄清
澄清:“本采购项目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采购标的、服务内容、服务合同不一样,在资格要求中也是分别说明,属于不同合同项,因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分别参加采购包1、采购包2的投标。”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2( (略)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决算审核或抽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的澄清
澄清:“本采购项目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采购标的、服务内容、服务合同不一样,在资格要求中也是分别说明,属于不同合同项,因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分别参加采购包1、采购包2的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十一街区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075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 (略)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 (略) (略) 御景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4-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祺浩
电话:0754- ***
汕头市公 (略)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