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08
(略) 南川乡贺丰村苟大湾、安沟安置点 | |||
(略) 镇原县南川乡贺丰村苟大湾组安沟组 | 8652.18 | ||
镇原县南川乡人民政府 | 赵军山 | ||
393.66 | 50 | ||
2024-09-30 | |||
新建 | |||
苟大湾组总征地面积为3793.55平方米(合5.69亩),其中:1)居民住宅用地面积为1176.00平方米(合1.76亩),户均196平方米(0.29亩);2)户 (略) 用地面积为735.41平方米(合1.10亩);3)菜畦用地面积为504.00平方米(合0.76亩);4)绿化用地面积为404.70平方米(合0.61亩);5)集中安置 (略) 用地面积为973.44平方米(合1.46亩)。安置拆迁农户6户,修建一层砖混结构一字房。 安沟组总征地面积为4858.63平方米(合7.28亩),其中:1)居民住宅用地面积为1568.0平方米(合2.35亩),户均196平方米(0.29亩);2)户 (略) 用地面积为1419.56平方米(合2.13亩);3)菜畦用地面积为672.0平方米(合1.01亩);4)绿化用地面积为703.03平方米(合1.05亩);5)集中安置 (略) 用地面积为496.04平方米(合0.74亩)。安置拆迁农户8户,修建一层砖混结构一字房。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整个住宅区污水采取双壁波纹管、污水检查井措施后通过玻璃钢化粪池、污水集中罐排放至抽取发酵后作为农用肥回田 其他措施: 设置多个垃圾箱,由垃圾车统一拉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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