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美丽县城项目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二三期桩基础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双柏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双柏县城工业园区。项目分为二期和三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全民健身中心1栋,建筑面积6462.17㎡;新建地下车库1座,地下两层,建筑面积*.29㎡;新建配套服务用房3栋,建筑面积2316.55㎡;新建公厕一栋,建筑面积91.93㎡;新建室内篮球馆1栋,建筑面积1953.6㎡; (略) 及广场用地面积*.32㎡;新建绿化用地面积*.82㎡等。三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体育场1座,包含400米环型塑胶跑道,公共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2813.19㎡;新建游泳馆1栋,建筑面积2825.24㎡;新建羽毛球馆1栋,建筑面积910㎡; (略) 及广场用地面积*.69㎡;新建绿化用地面积*.70㎡等。
该项目桩基础工程为旋挖灌注桩,桩径初步设计为800mm,桩长平均18m,工程量暂定*m,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招标范围:双柏县美丽县城项目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二三期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图纸范围(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设置: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
4.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按照招标人项目部文件、通知、合同要求为准。(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三、质量要求
1.按照招标人技术交底、设计图纸、招标人与业主关于本工程的质量约定、标准化施工要求执行。
2.执行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图集,满足《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技术规程、施工技术规范及业主招标文件、本合同文本、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单位行文要求的技术标准、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且营业执照具备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元。
2、业绩要求:近 5年独立完成(或在建)2个及以上此类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单个类似业绩工程单个合同不低于*元。
3、投标单位要求:不允许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4、项目负责人要求:现场负责人必须为实际控制人,且为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从事类似项目施工5年以上,近5年完成2个类似项目(提供业绩证明)。
5、投标人施工能力要求: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单个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元),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劳务人员及机械设备。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http://**/)或“企查查”网站(http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