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召开《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10 (略) 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50人
1.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内年满18周岁,与《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事项有关的公民5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19个村各1人,人大、政协、党政办公室,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科技信息化部门,教育体育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水务部门,商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林草部门,统计部门,执法部门,投资促进部门,地震部门,消防救援大队各1人)
2.瓦房彝族苗族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单位代表4至7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2人,技术单位2人,法律顾问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瓦房彝族苗族乡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瓦房自然资源所 杨华伟
联系电话:0875-*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下午5: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0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隆阳区 (略) 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特此公告
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